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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新聞的斗大標題…

諷刺! 著作權海報首獎竟抄襲

再一次,台灣的創意界的明日之星被證明只是一介蠢貨…

節錄新聞: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去年著作權海報設計比賽的校園組首獎作品「著作,支離破碎」,竟然是抄襲自荷蘭籍藝術家的作品。智財局昨晚已撤下捷運站內的海報燈箱,並將追回作者的五萬元獎金與獎狀。…吳姓學生也可能面臨侵權官司,根據著作權法,原著作權人若對吳姓學生提告,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金;另還有民事賠償。…

哼!這就是職業跟學生的差異阿…真是又嫩又菜!除了背負一生的污名(其實不會一生啦…大家忘的很快)、被追索回區區5萬、來個侵權官司、也許從此灰心創意,去當個雞排人…真棒!學生阿…就是要上個社會黑暗學阿…創意界,不是可以這樣愚蠢滴…

好好學前輩哥哥,人家是幾百萬、幾百萬大洋在拿得,你區區5萬就下海囉…真不智…

 
 
 

中油生技的廣告

日本飲品公司的廣告

虛構的記者:請問,大家都說你們是抄襲ㄟ…
生技廣告商:什麼抄襲!!(暴怒狀)…是創意相仿…
虛構的記者:可是,舞蹈、服裝…
生技廣告商:沒看到舞蹈動作不同嗎?…服裝不能都是紅色的嗎?…你這樣影射,我要保留我的法律追訴權!告你毀謗…
虛構的記者:可是連音樂都好像…
生技廣告商:音符就哪幾個,組來組去都會雷同阿…
日本飲料商:@%@$︿@#@%#$%…
生技廣告商:你看!他同意我…
虛構的記者:他說什麼,我聽不懂…我不懂日文
生技廣告商:我也不懂…

回去好好的思考這段話吧!創意人,別太嫩…

 
 
 
 
 

如果你真同意我以上的這些…那台灣創意界真的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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