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突然無預警的被聯播停權了,倒也停的乾脆,信箱裡無聲無息的…繼續收著他平常就會收到的其他信件,一封通知或警告信都沒有!
架構在論壇下的輪播其實有很多很棒的格主,分享著他們的生活,但論壇卻很難讓我找到上去參與論述的動力,所以一直依循著論壇總版規第8條規定:
8. 超過6個月未登入論壇或是未發表任何回覆、主題者,將刪除論壇ID,以維護系統資源與論壇品質。
總是安靜的登入,在論壇上攪和一陣然後維持著不被刪除的最低門檻,但即使是只維持最低門檻,我還是合格的阿!
但在今天被同輪播夥伴的提醒下,發現自己被移除在聯播之外…回到論壇,果然連帳號都被凍結(還通知你需要激活帳號…"激活"),看來真是被處理過…
翻一翻公告,原來最近又多出了一條宣告:
目前增訂一條新規定:
超過6個月未發表任何文章或是回覆者,帳號將被刪除。
這項規定我們將於2010-08-20開始施行。
超過6個月未發表任何文章或是回覆者,帳號將被刪除。
這項規定我們將於2010-08-20開始施行。
呵…走到這,我笑了…一個好"新"的規定,一個需要被"增訂"的規定(哪總版規…?!)…不過想當然爾,這條我就陣亡的合情合理,只是這種宣告後,是當日起開始計算6個月?還是立刻回推6個月?思維邏輯頗吊詭…
學生,在學習著進社會,也學習著面對權力…當然這是他的地盤,值得尊重…但這樣享受權力,則…也好啦!只是中槍而已…
緣份很短…再見囉!喘息的這些碎唸夥伴…
放心,我有訂你的RSS,還是看得見你家皮梅的近況唷!
對了,我還是去喘息留了言,因為我的空間是綁在帳號上,沒了就啥也沒了….
這樣也可以說一句,這就是社會嗎!?
嗯…既然如此,那我只能將你的RSS給加到我的網誌聯播裡…
以防有漏網之文~~哈哈
喔耶!我喜歡這個想法!
等不及了啦~
嗯...
我從台北回來了!
劉若英超棒的!
還有馬內到畢卡索展!
還有巧克力展!
耶耶耶!
嗨嗨~
這一陣子我都有定期參訪他們的論壇 (都是潛水參訪)
不過後來他們訂出這樣的規則,我真的很無言
所以我也被刪除了~ 咩
呵呵~ 不過輪播系統是他們的,他們確實有權這樣做,我也只好摸摸鼻子走人了!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