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電視新聞總在播放著一個打算撒手的署長跟一個哽咽的部長,一個為了搖搖欲墜的健保、一個為了該死不死的人犯…當然,每個人心中都會有自己的大同世界,只是仍在寺中當著和尚,那個敲鐘的任務就不就應該好好的視為自己的職責?對於想放棄的署長其實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觸,畢竟當初創立健保這個夢幻級烏托邦本來就是個脆弱如泡沫的想法,幾年榮景後,上台的每個署長都彷彿衝過少林寺木人巷後捧著那個炙熱的大銅鼎搬,走不動又放不下,看起來每一位都是那麼的辛苦,因為要一個懂醫學的人去解決他所不懂的財經平衡,如果是我,我想我也將烏紗帽束之高閣…只是另一位在記者追問哽咽的那位,就讓我充滿了憤愾…
只要是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理念,即便是部長也相同,只是對於理念的闡揚,是要靠合乎規則的推動,而不是靠手上擁有權力的運作,我認同白冰冰在鏡頭前的眼淚,也認同王清峰在鏡頭前的眼淚,只是這滴眼淚應該留在尋常老百姓的臉上,而非一個該行事卻愧對職守的部長這個職位上…[自2008就任法務部長後,因個人理念問題,拒絕簽署任何死刑執行令。至2010年2月止,共有44名死刑判決尚未執行。 2010年公開表示,任內絕不執行死刑,且願意代替受刑人被執行,要保護死刑犯的生命權和人權。]這段在維基上的文字,在這些親受切身之痛的人身上,是何等的諷刺,家裡的親人因為年歲所以辭世,身旁的這些家人都花了好幾年的時間才得以真正的將他收藏在記憶那塊安靜的區域,如此一般都走得這麼辛苦,那更何況這些遭遇不平所以親人枉死的家屬,每個夜裡驚醒只因為那個揮之不去的畫面,而部長此時的理念之淚,對於如白冰冰這些家屬的錐心之淚,在我眼裡、心裡一點都找不到平衡…
殺了人,在出警察局前都因為人權2字而幫他戴上了全罩的安全帽,強姦犯如此、強盜犯如此、作奸犯科的都如此…老實說,現在這個扭曲社會所說得人權,我真的不懂…他們如果在社會懲治下有得到真正往正路導正,這樣的人權保障是對的,但…這種變好的機率有高嗎?為什麼齊頭式的人權可以這麼搞?
部長…你的理念很讚!真的…但身處在法制公理的捍衛機構,又剛好身為最高的指導者,你的行為、你的嘴臉、你的眼淚…很爛!
人權是給懂得尊重人權的人的權利
殺人者償命天經地義
姑且不論殺人是否得償命…
誰敢保證一個殺人犯有幸哪天得到假釋,出獄後不會再犯?
要講人權,那被害者的人權在哪? 他們活該倒楣遇到這殺人犯…所以被殺被砍被強暴?
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