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試用『xxxxx』
xxx客服中心即日起徵求消費者試用『xxxxx』,歡迎部落格版主參予,只要您擁有一定流量之部落格,並對於xxx的品質肯定,您只要寫信至客服信箱(xxx@xxx.xxx)留下本身的網址並推薦自己,xxx將提供『三個月的免費試用』,結束後僅需於部落格中刊載一篇介紹文章即可,詳情請洽xxxx-xxx-xxx,xxx客服中心。
呃!…我…很愛吃…也很愛寫阿…只是…我似乎連試用的門票都拿不到…殘念!
只要您擁有一定流量之部落格
(汗)這就是現實吧!…不過我還是寄出了推薦信…祝福我!(我也好想試吃、試吃、試吃阿…)
一直以來,都超羨慕那些參加的試用的寫手(其實我不喜歡這個稱號…但現在業主好像都這樣稱呼…不喜歡是因為聽起來太商業了!),因為他們都可以免費的吃吃、喝喝、用用,只是也開始發現許多部落格,其實除了試用文、試吃文、團購文之外,就啥東東也沒有(難道他們就是為了這個目的而建立部落格的!肯!當初怎麼沒想到…可惡!),可是,人氣還是明顯的勝過庵的鳥碎唸部落格,就衝著這個人氣,碎唸部落格每次想參與貪嘴,寫寫試吃文,卻…總是矮了人一節…ㄎㄎ…是現實!(但明顯也是業主的損失!因為只有我說會說 實 好話)
我!真的好想試吃、試吃、試吃阿…
試吃、試吃、試吃…
試吃、試吃、試吃…
後記
這2天,我報名了2項試吃…畢竟要我做其他的不實陳述,庵的個性應該還是做不到,但是,貪嘴可就是我會被秒殺的大絕!只是不知道…碎唸部落格的悽慘流量,能不能讓廠商滿足一下我的口腹之慾了!…
只要您擁有一定流量之部落格…又在我心裡…轟!轟!轟!
啊,我的部落格是專門介紹音樂的,尤其是古典樂,所以難怪這些好康的也都不會找上我,就連廣告都沒得放,嗚嗚嗚,好淒涼。
根據關鍵字: ‘歡迎部落格版主參予,只要您擁有一定流量之部落格’,
你什麼不好試, 幹嘛要去試藥品哩?
順便跟格主報告一下, 您好像不只把 nofollow 移除,
好像連我們來訪者的 url 也移除了說…
是故意的? 還是不小心的啊?